
信用贯标是企业按照《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》的要求,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,企业信用管理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 分,同时,加强企业信用管理、提高诚信管理水平、增强综合竞争力。可分为:
1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
2、企业信用管理示范
信用管理贯标申请
市、县(市、区)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根据上级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,发布贯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。
企业申请贯标,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在我省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;
(二)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;
(三)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。
企业自愿向所在县(市、区)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申请贯标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开展贯标。
企业申请贯标时,需提交《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请表》。
信用管理贯标实施
企业获准开展贯标后,应及时成立贯标小组,制定贯标工作方案并报贯标申请受理部门备案。贯标小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,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,并指定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贯标相关事务。
企业可根据需要,委托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管理咨询。
企业应根据规范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,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。
贯标实施过程中,贯标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,并开展至少2次贯标培训。
贯标工作末期,企业应对照规范,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,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。
信用管理贯标验收
企业贯标工作完成后,可申请贯标验收。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贯标验收工作。
企业申请贯标验收时,需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企业贯标工作总结报告;
(二)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;
(三)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审核确定通过贯标的企业名单,经公示程序后,颁发全省统一格式和编号的贯标证书,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(信用)管理部门备案。